1. 社產外借須提前一週向社長或總務申請並填寫"社產外借紀錄表",且需抵押學生證,於歸還器材後領回證件。

2. 若借用者並未填寫社產外借紀錄表,而直接使用社產,初犯會由口頭警告;再犯必照法律途徑進行懲處。

3. 若借用表演服裝,請務必於表演結束後將服裝清洗乾淨,並於一周內歸還。

4. 節拍器、調音器等電子器材僅限於課程使用,不提供本社社團以外人員借用。

5. 若社產是於借用期間損毀、遺失,則借用者必須擔負相關賠償,並扣押其學生證五週。

6. 若未於期限內(一週)未歸還其借用物品之借用者,每日將罰50元。

7. 請各位社員務必好好愛惜社團財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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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.s. 請各位社員不要亂拿總譜,如果有需要,一定要告知譜務!! 借用後也要盡速歸還。

大家都要好好遵守哦:D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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